

慈溪新聞網訊 追求個性時尚可以理解,但不能違反相關規(guī)定。前天上午,高速交警二大隊的民警在沈海高速慈城服務區(qū)執(zhí)勤時就遇到了一輛來自慈溪的個性車。
交警在檢查時發(fā)現,該車身為桔紅色,而行駛證上登記的卻是灰色。由于該車車身改色后未按規(guī)定時間去車管所登記備案,交警準備對這輛車采取扣留措施。
聽說車要被扣,司機急忙請求交警能不能不扣車,他可以馬上把車身顏色變回去。交警一聽吃驚不小,市面上貼一套全車的車身顏色貼紙可是價格不菲。經了解,原來這輛別克新君威是慈溪某汽車銷售店的試乘試駕車,一年前花了1萬多元整車貼了改色貼紙。改完后為了省事,一直沒有去車管所備案。
司機電話請示領導后,當場將車恢復了原貌。不過,雖然車輛恢復原狀后交警也沒有必要采取扣車措施,但處罰還是逃不掉的,最后交警對司機處以200元的罰款。執(zhí)勤交警告訴記者,《機動車登記規(guī)定》中明確,汽車可先改變車身顏色,此后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,車管所須在受理當日為車主辦理相關手續(xù),包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,收回行駛證,核發(fā)新行駛證。
-記者 蔣余輝 通訊員 忻凱